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建设模式细化、优选及政府角色定位项目补疑答疑公告(一)

日期:

2014-04-18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HHZB13167

一、补遗部分:

1有关招标项目合同服务期限的疑问

 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要求”商务需求明细表有关项目合同服务期限的需求说明中明确“项目服务期限为2014年2月01日至2014年10月30日。在此期间,项目研究框架须于2014年2月31日前完成,研究初稿须于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研究终稿须于2014年10月30日前完成”,但在后续的技术需求明细“第5项 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年”,而在该部分第四大项 项目管理要求中所列为“项目服务期限为2014年1月01日至2014年09月30日。在此期间,项目研究框架须于2014年1月31日前完成,研究初稿须于2014年3月30日前完成,研究终稿须于2014年09月30日前完成”,以上三个项目服务期限时间明显存在差异,在投标文件中应以哪个时间为准?

答:经研究,将三个项目服务期限统一为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第一,“第二章 招标项目要求”商务需求明细表有关项目合同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2014年2月01日至2014年10月30日。在此期间,项目研究框架须于2014年2月31日前完成,研究初稿须于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研究终稿须于2014年10月30日前完成。”更改为“合同签订后1年。”

 第二,项目需求说明书中第四项“项目管理要求”关于“项目服务期限需求” 的表述“项目服务期限为2014年1月01日至2014年9月30日。在此期间,项目研究框架须于2014年1月31日前完成,研究初稿须于2014年3月30日前完成,研究终稿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更改为“合同签订后1年。”

2有关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条件的疑问

 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要求”中技术需求明细的第四大项 项目管理要求有关项目人员安排要求中“课题撰写组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总负责人须具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或以上职称”与“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五部分 开标与评标中有关本项目综合评估表中表述为“1.项目负责人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以个人最高学历为准),得5分,否则不得分”存在较大差异,作为投标人应以那个标准为准?

答:经研究,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要求”中技术需求明细的第四大项 项目管理要求有关项目人员安排要求中“课题撰写组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总负责人须具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或以上职称”更改为“课题撰写组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本科或以上学历”。

此项目采购文件所提及项目负责人应取得本科或以上学历。

3有关经营业绩一览表前后是否一致的疑问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构成中第8项“经营业绩一览表”所指的是否就是“第五章 附件”中“第8项 类似项目业绩”?

 答:“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构成中第8项“经营业绩一览表”所指的是“第五章 附件”中“第8项 类似项目业绩”。

4、有关投标报价书中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超过预算价3%的疑问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五部分 开标与评标中“25.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第5项 投标报价书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或工程量部分超过预算价的3%”,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要求”中技术需求明细与“第五章 附件”中“第3项 投标报价书”并未设立任何有关该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或工程量部分预算价要求,那是否可以理解为该项目并未作相关要求,该条款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相关内容?

答:该项目并未作相关要求,该条款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相关内容。

5、关于时间的变更

1、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14年01月05日17时0分”。现均变更为“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23日9时0分起至2014年04月25日17时00分”。

2、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期2014年01日09日14时30分”。现均变更为“投标截止期2014年04月29日14时30分”。

3、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2014年01月09日14时30分”。现均变更为“开标时间:2014年04月29日14时30分”。

 

 

注意:

 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现解答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相关问题,若本补遗答疑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遗答疑书为准。

 

 

深圳市欧亿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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