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类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

2019-11-18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一、项目名称

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局本级自行采购专项审计

二、项目概况

 摸清我局本级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自行采购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揭示自行采购管理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隐患或管理漏洞,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以不断提高我局自行采购管理水平及资金使用效益。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运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服务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审计内容要全面。检查内容是我局本级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自行采购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采购方式选择情况;采购评审及供应商选择情况;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等。

 2.审计重点要突出。审计中重点关注自行采购管理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隐患或管理漏洞。

3.发现问题要及时沟通。审计中发现问题时,要及时与我局内部审计部门沟通。

 4.审计结论要准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适当、充分取证,及时编制审计取证单和工作底稿,并形成书面专项审计报告。

(二)管理要求

1.人员要求

 派出不少于3名审计人员,并提供人员名单及其职业资格、审计相关工作年限等,其中至少2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2.项目要求: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具体以审计现场结束时间为准。

(二)服务地点:深圳人才园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5.4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3.响应材料一式叁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单;(2)审计实施方案;(3)派出审计人员情况;(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5)2017年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6)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审计服务情况。

(四)付款方式:项目启动后预付合同价款30%,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剩余70%。

六、其他要求

我局不负责派出审计人员所需食宿、交通等费用。

七、公告期限

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3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5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91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8812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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