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www.szzfcg.cn), (投标人无须提供任何资料,由现场工作人员查询),且在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了采购文件;
2、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6年10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各供应商无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此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查询);
3、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 )2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三类(含)以上的维修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及相关承诺)3、地理位置以近为主。维修厂必须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或新桥街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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