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www.szzfcg.cn), (投标人无须提供任何资料,由现场工作人员查询),且在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了采购文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加盖投标法人公章,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6年07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各供应商无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此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 )2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附件:20.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7、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7】55号)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已在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附件:19.投标保证金缴交情况承诺函”加盖公章)
注: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就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书、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预算金额或预算金额下制定的最高限额,详见26.1.1资格性检查)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核查不合格的,认定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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