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案多桌面一键切换显示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变更公告(一)

日期:

2019-07-15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HHZB19153

招标编号:HHZB19153

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案多桌面一键切换显示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1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26.1.5 综合评估分=技术及商务综合实力评分(80)+价格评分(20)。

评委会在评标时,应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类   别

评分项目

备   注

分值

商务评分(J)

(合计50

分)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1、投标人具有《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证书》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得50分;

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0分:

上述两项累加计分。

备注:

1.提供有效的资格(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分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考察投标人近两年(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显示系统、切换系统租赁服务项目(已履约评价/验收合格)业绩情况:

每提供1个得50分,最高得100分。

备注: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或研究成果、论文等)作为得分依据。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分

项目拟选用产品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评审内容:

投标人所采用的切换系统软件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100分。

证明文件:

备注:

1.提供有效的资格(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分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要求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具有全国高科技教工委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全国高新专业人才证书》的,得100分。

备注:

1.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即可,请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通过投标人购买的社保养老证明,由采购单位明确具体月份)、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2.未提供社保证明的,本项不得分。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分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要求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2018年11月至2019年1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以下2项累加计分:

1、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指定3人服务的,得70分,未按要求承诺或未承诺的不得分。

2、投标人指定的服务人员具备3年以上同类项目服务工作经验的,每提供1个得10分,最高得30分,一位服务人员最高得10分。

备注:

1.要求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即可,请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通过投标人购买的社保养老证明,由采购单位明确具体月份)、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2.未提供社保证明的,本项不得分。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12分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1、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3辆以上(含)粤B牌照的车辆(自有或租赁),得20分。

2、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20套以上备用机(显示系统+切换系统),得80分。

以上两项分数累加计分

备注:

1、投标人按要求进行承诺的,得上述相应分数,未按要求进行承诺或未承诺的不得分;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7分

环保执行情况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2分

服务网点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3分

报价合理性

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情况:

能详细合理阐述报价依据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能基本合理阐述报价依据的评价为良得80分;

能大致阐述报价依据的评价为中得60分;

不能阐述报价依据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3分

履约评价情况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2分

诚信情况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5分

技术评分(J)

(合计30分)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考察对项目的总体认识情况,项目现状熟悉程度,具有完整的技术响应方案,选型合理,针对用户的实际,具有详细可行具体合理的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整体方案(技术、商务、培训、售后等)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10分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考察对项目重点难点(切换系统功能实施方案以及产品部署措施流程)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响应情况:

完全满足技术和商务需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基本满足技术和商务需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部分满足技术和商务需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不满足技术和商务需求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5分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考察对质量管理方法及进度计划完整性,规划合理有效性,能否保证项目按时完成等方面的情况:

方案完全满足商务需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基本满足商务需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部分满足商务需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不满足商务需求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10分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考察项目合同到期后,中标人能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标准的情况:

贴近单位实际使用情况且合理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未贴近单位实际使用情况且合理的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未贴近单位实际使用情况且不合理的的评价为中得60分;

未提供承诺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3分

违约承诺

考察对系统维护的质量承诺、效果承诺、用户满意度承诺以及对系统进一步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承诺的情况:

完全满足商务需求评价为优得100分;

基本满足商务需求评价为良得80分;

部分满足商务需求评价为中得60分;

不满足商务需求评价为差不得分。

2分

价格评分(S)

(合计20分)

投标总价

以所有通过符合性检查和不可偏离项检查的投标报价计算。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S=[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注:1.评标基准价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本项目价格分为20,即价格权值为20%;

2. 注: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将对所提供的由其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货物的价格予以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标总得分(N)

(总分100分)

 

N=J+S

”。现变更为:26.1.5 综合评估分=技术及商务综合实力评分(70)+价格评分(30)。

评委会在评标时,应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类   别

评分项目

备   注

分值

商务评分(J)

(合计40

分)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1、投标人具有《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证书》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得50分;

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0分:

上述两项累加计分。

备注:

1.提供有效的资格(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分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要求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具有全国高科技教工委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全国高新专业人才证书》的,得100分。

备注:

1.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即可,请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通过投标人购买的社保养老证明,由采购单位明确具体月份)、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2.未提供社保证明的,本项不得分。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分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要求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2018年11月至2019年1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以下2项累加计分:

1、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指定3人服务的,得70分,未按要求承诺或未承诺的不得分。

2、投标人指定的服务人员具备3年以上同类项目服务工作经验的,每提供1个得10分,最高得30分,一位服务人员最高得10分。

备注:

1.要求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即可,请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通过投标人购买的社保养老证明,由采购单位明确具体月份)、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2.未提供社保证明的,本项不得分。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12分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1、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3辆以上(含)粤B牌照的车辆(自有或租赁),得20分。

2、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20套以上备用机(显示系统+切换系统),得80分。

以上两项分数累加计分

备注:

1、投标人按要求进行承诺的,得上述相应分数,未按要求进行承诺或未承诺的不得分;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7分

环保执行情况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2分

服务网点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3分

履约评价情况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2分

诚信情况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5分

技术评分(J)

(合计30分)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考察对项目的总体认识情况,项目现状熟悉程度,具有完整的技术响应方案,选型合理,针对用户的实际,具有详细可行具体合理的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整体方案(技术、商务、培训、售后等)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10分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考察对项目重点难点(切换系统功能实施方案以及产品部署措施流程)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响应情况:

完全满足技术和商务需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基本满足技术和商务需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部分满足技术和商务需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不满足技术和商务需求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5分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考察对质量管理方法及进度计划完整性,规划合理有效性,能否保证项目按时完成等方面的情况:

方案完全满足商务需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基本满足商务需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部分满足商务需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不满足商务需求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10分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考察项目合同到期后,中标人能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标准的情况:

贴近单位实际使用情况且合理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未贴近单位实际使用情况且合理的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未贴近单位实际使用情况且不合理的的评价为中得60分;

未提供承诺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3分

违约承诺

考察对系统维护的质量承诺、效果承诺、用户满意度承诺以及对系统进一步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承诺的情况:

完全满足商务需求评价为优得100分;

基本满足商务需求评价为良得80分;

部分满足商务需求评价为中得60分;

不满足商务需求评价为差不得分。

2分

价格评分(S)

(合计30分)

投标总价

 以所有通过符合性检查和不可偏离项检查的投标报价计算。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S=[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注:1.评标基准价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本项目价格分为30,即价格权值为30%;

2. 注: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将对所提供的由其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货物的价格予以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标总得分(N)

(总分100分)

 

N=J+S

”。

2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6日14时30分”。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3日14时30分”。

3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6日14时30分”。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3日14时30分”。

4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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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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