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截止日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
提供3个同类业绩即得满分(同类业绩指钻石紫外荧光仪、智能合成钻石筛查仪、钻石比色石、钻石切工比例仪中任意一种产品的项目的业绩),提供2个得60分,提供1个得3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每一个完工项目的合同和验收报告,否则不得分。
|
3分
|
”。现变更为:“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截止日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
提供3个同类业绩即得满分(同类业绩指同类检测设备招标项目的业绩),提供2个得60%,提供1个得30%,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每一个完工项目的合同和验收报告,否则不得分。
|
3分
|
”。
2、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深oe欧亿注册官方网站
2019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