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18年度道路交通法律服务项目补遗答疑书(一)

日期:

2018-02-14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HHZB18018

一、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2页第4项关于“4、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 )2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这一要求。由于“信用中国”网均没有律师事务所的信用记录,因此,律师事务所均无法在“信用中国”网查询到信用信息。请贵司给予明确的解答。

答:将律师事务所名称输入并截图即可。

 2、招标文件第12页商务评分表格中关于投标人纳税情况的表述中,关于“根据投标人纳税情况横向对比, 完成纳税且编制报告的,得1分,纳税额每超过500万元的,加1分。该项累计最高可得3分”。请问这里的“编制报告”具体是什么报告?请贵司给予明确的解答。

答:提供体现纳税情况的报告。

注意:

 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现解答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相关问题,若本补遗答疑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遗答疑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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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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