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中的“P6. 5. 本项目采购产品可为进口产品,但并不排斥国内产品,且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现变更为:“5. 本项目采购产品仅为进口产品”。
2、原招标文件中的“P17.
33. 中标服务费
33.1. 中标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书3日内向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33.2. 收费标准按与甲方签订协议规定,本包收取中标服务费人民币贰万元整(RMB 20,000.00)”。现变更为:
“33. 中标服务费
33.1. 中标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书3日内向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33.2. 收费标准按与甲方签订协议规定,本包收取中标服务费人民币捌仟元整(RMB 8,000.00)”。
3、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待定”。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2日15时00分”。
4、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待定”。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2日15时00分”。
5、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深圳市欧亿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