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的规模(办公面积、员工人数)和整体实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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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面积:根据投标人在深圳地区的办公面积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办公面积最大的投标人得2分;其他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办公面积/最大办公面积)×2分(提供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其他产权证明)
2、执业律师人数:根据投标人在深圳地区的执业律师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执业律师最多的投标人得2分;其他投标人得分=(投标人执业律师人数/最多执业律师人数)×2分(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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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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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投标人的规模(办公面积、员工人数)和整体实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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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面积:根据投标人在深圳地区的办公面积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办公面积最大的投标人得2分;其他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办公面积/最大办公面积)×2分(提供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其他产权证明)
2、执业律师人数:根据投标人在深圳地区的执业律师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执业律师最多的投标人得2分;其他投标人得分=(投标人执业律师人数/最多执业律师人数)×2分(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深圳市司法局开具的有关执业律师人数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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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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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3日09时30分”。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6日14时30分”。
3、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3日09时30分”。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6日14时30分”。
4、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深圳市欧亿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