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
本项目控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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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项目的控制金额为人民币29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可超过控制金额,否则投标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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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本项目控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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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项目的控制金额为人民币9.24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可超过控制金额,否则投标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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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
“1.输入设备:21”英寸(以上)触摸屏(红外线)无需对屏表面直接施加压力,使用可靠不偏移,免维护、抗光干扰、防刮防 暴、性能稳定技术成熟、防污防水、适应性强”。
2.显示器:三星平板液晶显示器(LED背光)显示尺寸:21”英寸以上 0.264mm,最大分辨率1280*1024
现变更为:
“1.输入设备:19”英寸(以上)触摸屏(红外线)无需对屏表面直接施加压力,使用可靠不偏移,免维护、抗光干扰、防刮防 暴、性能稳定技术成熟、防污防水、适应性强”。
2.显示器:三星平板液晶显示器(LED背光)显示尺寸:19”英寸以上 0.264mm,最大分辨率1280*1024
3、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深圳市欧亿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