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06月25日09时00分至2014年07月14日17:00”。现变更为:“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06月25日09时00分至2014年07月22日17:00”。
2、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7月16日14时30分”。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7月25日09时30分”。
3、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2014年07月16日14时30分”。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7月25日09时30分”。
4、原招标文件中的“
资格标准
及需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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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深圳市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3、维修地点在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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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
负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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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资格标准
及需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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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深圳市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3、维修地点在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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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
负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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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原招标公告的“深圳市公安边防支队车辆配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现变更为:“深圳市公安边防支队车辆配件及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6、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深圳市欧亿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