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环境园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变更公告(二)

日期:

2012-12-27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HHZB12132

 

一、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招标文件P4页中资格标准部分:“5、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两项资质之一项:

(1) 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

(2) 具备城市(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同时被列入国家环保部(原环保总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荐单位名录;”

现变更为:“ 5、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两项资质之一项:

(1) 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

(2) 具备城市(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并同时被列入国家环保部(原环保总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荐单位名录;”

2招标文件P16页中同类或相关项目获奖情况:“市政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卫专项规划项目或环境园详细规划项目每获得一项省级奖项得3分,每获得一项市级奖项得1分。该款的总得分不超过5分。”

现变更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卫专项规划项目或环境园详细规划项目每获得一项省级奖项得5分,每获得一项市级奖项得2分。该款的总得分不超过5分。”

3招标文件P16页中相关项目业绩:“环卫专项规划或环境园详细规划业绩得1分,每承担多一项加1分。该款的总得分不超过7分。”

现变更为:“环卫专项规划或环境园详细规划业绩得2分,每承担多一项加1分。该款的总得分不超过7分。”

4招标文件P16页中纳税贡献:“未提供深圳市地税部门纳税证明得0分,近4年平均纳税额在1500万元人民币以下得1分,近4年平均纳税额在1500万元-2500万元人民币得3分,近4年平均纳税额在2500万人民币以上得5分。”

现变更为:“未提供深圳市地税部门纳税证明得0分,提供深圳市地税部门纳税证明得1分,近4年平均纳税额在1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得2分,近4年平均纳税额在500万元-1500万元人民币得3分,近4年平均纳税额在15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得4分,近4年平均纳税额在2000万人民币以上得5分。”

5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26日起至2012年12月07日”。现均变更为:“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 年11月26日起至2013 年01月15日”。

6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1日09时30分”。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1月17日09时30分”。

7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1日09时30分”。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13年01月17日09时30分”。

8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深圳市欧亿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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