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www.szzfcg.cn),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招标机构登记购买了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05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告),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4、投标人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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