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具有信产部或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路由器、防火墙、网络认证计费设备、服务器、存储、万兆交换机)需取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并提供原厂三年免费质保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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