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www.szzfcg.cn),且在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采购文件。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深圳新版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体现许可经营信息等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地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www.szaic.gov.cn/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
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05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各供应商无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此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其他要求
(1)未被国家建设部、交通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且在2005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规划设计质量事故和不存在与本招标人有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国家《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内规定的海洋环境预报发布的广东省境内的承担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能反映具有海洋环境预报业务职能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3)投标人必须是《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内规定的海洋环境预报发布的广东省境内的承担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能反映具有海洋环境预报业务职能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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