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www.szzfcg.cn),且在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采购文件。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深圳新版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体现许可经营信息等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地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www.szaic.gov.cn/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
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2年07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各供应商无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此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本项目采购产品拒绝进口产品。
9、其他资质要求(以下两项均需提供证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经营范围包含一类医疗器械、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
2)投标人所投产品(挂钩、挂钟、排插、多层文件柜、碎纸机、置物架、储物盒、推车、录音笔、激光笔、污衣车、微波炉、电动降温器1、吸尘器、手机充电站、移动硬盘、移动优盘、医疗桶、周转桶、生活桶、模型)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如为制造商则无需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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